敖汉旗四家子镇下房申村肉鸡养殖小区项目施工
招标单位 | 敖汉旗四家子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内蒙古赤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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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2 12:01:13 | 项目编号 | E1504000001008627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02 20:2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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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四家子镇下房申村肉鸡养殖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8627001
一、招标条件
敖汉旗四家子镇下房申村肉鸡养殖小区项目已由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敖发改审[2024]3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四家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京蒙协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敖汉旗四家子镇下房申村肉鸡养殖小区项目
2.2 建设地点:敖汉旗四家子镇
2.3 项目计划投资额:18798002.00元
2.4 建设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26330.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66.94平方米,其中:鸡舍11652.00平方米(6栋)、锅炉房 294.00平方米、发电机房40.00平方米、库房196.30平方米、粪场600.00平方米、污水处理池84.64平方米;发电机组1套;变压器1台;高压线路400米;机电井2眼,输水管线3000米;铺设5米宽砂石作业路1500米;配套建设自动化养殖设备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施工和建成后运营。
2.6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2024年8月—2024年11月)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 建设运营方式及相关费用支付
(1)本项目采取建设和运营一体方式,采取“谁中标、谁建设、谁经营”的方式,建设经营一体化运行,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含10年);根据中标价格,按旗委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收取收益金。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整理项目工程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好财产登记造册。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建设、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工作)。项目的有关设备和设施运营单位承包管理。
(2)建设工期为2024年08月-2024年11月(约100日历天);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含10年)。项目周期结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将肉鸡养殖厂租用给中标人运营。若中标运营方选择不再运营,须在运营期限结束前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项目建成后由四家子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3)项目收益金:项目建成投用后即开始计算收益金,项目收益金按旗委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收取;项目收益金需在当年公历12月30日前足额汇入四家子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
(4)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等,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有①②两项资质能力或具有①②两项资质能力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①运营单位:本项目投标人应为具备相关行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本项目中负责项目的运营工作。
②施工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联合体运营单位负责项目建成后运营工作。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同类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本标段包括施工、运营两类工作)。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3 同类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 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本项目计划投资额全部为施工费用,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运营期费用由运营公司承担。
3.6 联合体中标人(运营单位),如果将肉鸡养殖小区项目转租给其它个人或法人组织经营,须经过镇政府书面批准且租赁合同年限不允许超出中标合同签订的经营期限。
3.7 联合体中标人,如果在合同期内,中标运营单位放弃经营,且不缴纳肉鸡养殖小区项目投资决算总额5%的收益金,将被视为中标运营单位违反招标规定,中标运营单位需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营损失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的,需单独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运营合同)。
3.8 经营主体优先雇佣项目区附近的贫困人口从事肉鸡养殖小区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 chifeng. gov. 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
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 4.5)。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8月3日08 时30分至 2024 年8月9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 系统 ”,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 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信息入库及CA 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l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476-8288829。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 998 0000。
4.6 本次项目清单由新点软件制作,投标人在制作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想了解新点软件请 联系郭工15604762707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月27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 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 ”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 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 文 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市不见面开 标大 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流程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开“赤峰 不 见面开标大厅 ”,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流程进行,网址为:
[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dlbcb68b-fcf5-4 a53-bed3-43ecc60d406a&CategoryNum=00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 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bgg.nmgztb.com.cn)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ggzy.chifeng.gov.cn),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敖汉旗四家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敖汉旗四家子镇
联系人:王宏超
联系电话:1584739790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绿珠花园西门南侧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476——4400777
监督单位:敖汉旗农牧局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48567568
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马广顺
联系电话:0476-432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