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美南乡?康养园配套设施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西贺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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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广西新莱建设有限公司 , 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4511002871002486001001 |
中标金额 | 1561.22331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01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壮美南乡?康养园配套设施道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48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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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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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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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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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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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兴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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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壮美南乡·康养园配套设施道路工程项目道路西起于现状路(规划西溪大道),K0+000~K0+460 向东南延伸而后 K0+460~K1+889.913 转向东北延伸,于 K1+183.916 跨越南乡河,于 K1+233.024 与现状路(规划南乡大道)相交,东止于南乡连接线交叉口。本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长度 1889.913 米,设计速度 20km/h,标准段路面宽度为 7.5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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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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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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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西新莱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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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莱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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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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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陆拾壹万贰仟贰佰叁拾叁元壹角叁分(RMB¥15612233.1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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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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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郑作飞(注册编号:桂245171900242; 身份证号:450121********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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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海勇(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0324; 身份证号:320621********8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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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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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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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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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陆拾肆万伍仟叁佰叁拾伍元壹角整(RMB¥15645335.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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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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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姚广寿(注册编号:桂245202200686; 身份证号:452527********16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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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春林(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08884; 身份证号:450922********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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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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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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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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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陆拾贰万零肆佰肆拾伍元壹角玖分 (RMB¥15620445.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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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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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朱浩源(注册编号:桂245121227003; 身份证号:450303********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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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秦丽(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2183; 身份证号:452324********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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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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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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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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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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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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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298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