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流域釜溪河自贡市沿滩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招标单位 | 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地区 |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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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1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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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沱江流域釜溪河自贡市沿滩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沱江流域釜溪河自贡市沿滩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沿发改项批【2023】 2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沿发改项批【2023】 2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沿滩区仙市镇、沿滩镇等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沿滩城区污水处理厂内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0.55万吨/日污水处理系统,实施生态护岸8.2公里,人工湿地1平方公里,污水管网10.8公里,河道垃圾清理1.1万吨,底泥清理2.6万吨。
2.3招标范围:详细勘察、初步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控制价和满足招标人条件要求的后续等相关服务。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勘察设计周期: 4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02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8月23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开元南路16号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813-380673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10层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028-875629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8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510311-04-01-213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