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淮河新区港区)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河南中豫航道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南信阳 |
---|---|---|---|
发布时间 | 2024-08-0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3 | 开标时间 | 2024-08-23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民航/水运,水利,市政 |
相关产品 |
1.招标条件
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淮河新区港区)
2.2 建设地点:信阳息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新建息县淮河新区港区,建设2个1000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1个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和5个10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吞吐量585万吨/年,岸线长度728米。码头水工结构采用高桩框架+高桩梁板组合结构。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施工
二标段:施工监理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淮河新区港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包含水工工程、护岸工程、疏浚工程(港池疏浚、进港航道疏浚)、导助航设施工程、陆域形成工程、道堆工程、防尘网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建筑安装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环保工程、港区内供电工程、变电所设备、通信工程、控制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项目-港口工程(淮河新区港区)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24个月;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质工程和平安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工程施工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等专业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3.3业绩要求:近10年,2014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一项水运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水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交通行业、建筑行业中对应的专业及相应的工程管理、建设管理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总工:拟派本项目项目总工应具有水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交通行业、建筑行业中对应的专业及相应的工程管理、建设管理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岗项目;
3.6.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标段:施工监理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3.3业绩要求:近10年,2014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至少一项水运工程监理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的投标人。
3.6.3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只能中一个监理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须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关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附件》。
4.2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3日00时00分-2024年08月09日23时59分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 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6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到市场主体系统的指定位置。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9: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开标室(六)-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并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豫航道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科创中心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33361905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雪丽、吴继勇、孟乐乐、刘丽媛
联系电话:0371-86050019/15/21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
监督单位: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6-6262772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