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招标单位 | 三明市吉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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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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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二次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审批[2023]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吉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吉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元区岩前镇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
2.2工程建设规模: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生物质蒸汽锅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台DHL35-1.6/260-SC型生物质蒸汽锅炉和配套的环保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含锅炉主机、生物质储供系统、燃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烟风系统、锅炉水系统、灰渣收集系统、电控系统的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建安造价约2688.3万元(其中设备费约228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包括采购阶段、安装与调试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及工程全过程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2688.3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22.6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含在中标总价中)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其中关键节点为:2024年10月15日锅炉及其辅助系统全部进场)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因电子标格式固化,本项目属于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故上述3.5条资格要求取消。②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⑤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2日 09:00:00至2024年08月21日 18: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4年08月22日09: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5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吉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吉口村,邮编:365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8-7991864,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fjmjh@126.com
电话:0598-7999278/275,传真:/
联系人:张莹、张世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6层
联系电话:0598-809183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联系电话:0598-895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