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仓储项目(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单位 |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 | 地区 | 福建漳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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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2 00:00:00 | 项目编号 | E3506280601800426002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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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仓储项目(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6280601800426002
各投标人:
一、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1、厂房、生产用房等工业建筑的二级及以上业绩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答:属于一般公共建筑,是否属于二级及以上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相关指标确认。
2、招标文件P2928、本项目设置总监答辩。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总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入围参加答辩的总监应在入围结果出来后2个小时内携带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到评标现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以备身份核验;出现了两个地点,请明确总监答辩地点。
答:总监答辩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3、招标文件第29页28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总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后参加答辩的总监2小时内......到达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请问代理:前后是否矛盾,所有参与投标的总监都要在开标前到达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吗?
答:见本答疑纪要“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及补充”内容。
4、本项目设置总监答辩。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总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入围参加答辩的总监应在入围结果出来后2个小时内携带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到评标现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以备身份核验。答辩总监应在评标委员会选取答辩题之前,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身份核验后进入指定答辩室。答辩总监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身份核验或核验不通过或提前离开答辩室的,视同放弃总监答辩,总监答辩项按0分计。此条总监需要去两个地方等待不合理,且两地相隔较远,浪费总监的时间和精力。建议改成总监直接到答辩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等待。
答:见本答疑纪要“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及补充”内容。
5、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解读回复,工业建筑、厂房、仓库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请问:本次招标所述“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是否包含“工业建筑、厂房”。请代理明确回复
答:属于一般公共建筑,是否属于二级及以上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相关指标确认。
6、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应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但为何还要收取投标人保证金?与规定不符,请修改。
答:本项目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后附)。
7、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及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文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答:本项目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后附)。
8、本项目设置总监答辩。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总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入围参加答辩的总监应在入围结果出来后2个小时内携带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到评标现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以备身份核验。答辩总监应在评标委员会选取答辩题之前,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身份核验后进入指定答辩室。答辩总监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身份核验或核验不通过或提前离开答辩室的,视同放弃总监答辩,总监答辩项按0分计。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P29内容第28点总监是又要到平和开标又要到漳州等待答辩吗?但是根据招标文件P24内容应该是线上远程开标不是吗?
答:见本答疑纪要“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及补充”内容。
9、招标文件p29页 28、本项目设置总监答辩。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总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入围参加答辩的总监应在入围结果出来后2个小时内携带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到评标现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以备身份核验。问:总监答辩地点到底是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请明确!
答:总监答辩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二、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第一章3.8其它资格要求“(5)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 ” 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条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 ” 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1条款、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1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其他资料(如有)(一)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 ”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福建省内工程监理企业无需提供。”均予以删除。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8条款修改为:本项目设置总监答辩。入围参加答辩的总监应在入围结果出来后2小时内携带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到评标现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完成身份核验。答辩总监应在评标委员会选取答辩题之前,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身份核验后进入指定答辩室;答辩总监在答辩时间截止之前不得离开答辩室。答辩总监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身份核验或核验不通过或提前离开答辩室的,视同放弃总监答辩,总监答辩项按0分计(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本条款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修改后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路程时间,提前规划好行程。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第11.1.30条款: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1.评标方法”中“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得分相同时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现规定本项目以第一次抽中的代表球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2日
附件: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4条款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4)经查存在失信记录企业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