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5、2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海堤加固施工标段(重新招标)
招标单位 | 浙江海港独山海河联运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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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6 | 项目编号 | 2201-330482-04-01-72384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民航/水运,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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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5、2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海堤加固施工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5、2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201-330482-04-01-723848;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独山港投〔202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浙江海港独山海河联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堤加固施工标段(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5391001001;总投资: 162468.18 万元,本次招标估算价:830万元。
项目概况: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5、2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位于位于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码头总长500米,包括1座码头平台(500米×45米)和2座引桥(517米×12.5米、532米×12.5米)组成。1#引桥中心线位于海塘桩号K1+480(坐标X=3392117.040,Y=469684.863),2#引桥中心线位于海塘桩号K1+120(坐标X=3391975.287,Y=469365.789)。项目占用钱塘江河口共管水域面积为32523平方米,占用海塘管理范围5150平方米。通过邻近项目新增水域补偿占用的管理范围,补偿水域面积5150平方米;通过规划海塘的实施、新建旱闸、抛石防冲、布置灌浆孔等措施进行功能补救。提标加固海塘至300年一遇防潮标准,工程等别Ⅰ等,建筑物等级1级。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海堤加固施工标段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内容主要为:1)新增水域补偿占用管理范围2)提标加固海塘加固范围为引桥及其两侧≥30m区域,1#引桥补偿范围80m,2#引桥补偿范围80m;3)引桥与海塘交叉处挡浪墙拆除后 新建2座旱闸,旱闸顶高程9.50m;4)塘顶范围栈桥板上均匀布置4排DN25mm镀锌钢管灌浆孔;5)镇压平台至促淤(潜)坝之间、潜堤外侧坡脚抛石防冲,2座引桥加固宽度共65m;6)建立变形监测网;以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和施工临时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 830 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 否(依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非财政性资金采购工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4 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海港独山海河联运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滨海大道嘉兴港航广场766号
邮政编码:3142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573-89170633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15楼
邮政编码:310004
联 系 人:欧阳磊、黄英
电 话:18969973740
邮 箱:303550223@qq.com
2024年8月6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 8 月 19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①。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承诺书为准]。 |
4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新建(或加固或提标)400万元及以上海堤工程(或海塘工程或沿海滩涂围垦工程)的施工业绩【注:①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附联合体协议书;②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5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承诺书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③。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新建(或加固或提标)400万元及以上海堤工程(或海塘工程或沿海滩涂围垦工程)的施工业绩【注:①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④,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承诺书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以投标承诺书为准]。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相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