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 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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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6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灵寿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
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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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870003291001G01 | ||||||||||||||||||||||||||||||||||||||||||||||
招标内容: | |||||||||||||||||||||||||||||||||||||||||||||||
灵寿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40313-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灵寿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 建设地点:灵寿县牛城乡城西村,南寨乡马家庄村。 (3)项目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最高限价:4282683.35元 (5) 计划工期:9个月 (6) 质量标准:合格 (7)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为灵寿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分为两部分:(1)城西村基础设施:修建灌溉水渠3032米,村主街道安装路灯32盏,道路翻修及硬化9022平方米,便道砖铺装3492平方米;(2)马家庄村基础设施:修建排水渠1244米,村主街道安装路灯180盏,村内小广场铺装硬化5000平方米,道路翻修及硬化288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7 00:00至2024-08-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同时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②特别提示: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③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④本项目采取评定分离的形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①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河北拓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梦涵; 联系电话:0311-82577111 ②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靳军舰 电话:0311-8252392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69135999 电子邮箱:sjzlsgy@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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