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港经济区六合大道周边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地区 | 江苏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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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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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港经济区六合大道周边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2024】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港经济区六合大道周边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二次)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滨海港经济区六合大道。
2.1.2建设规模:沿街设计道路总长约1650米,建筑立面改造面积约计5.0万平方米,店招店牌改造面积约1.4万平方米,道路人行道铺装面积约2.2万平方米。主要提升改造内容为沿街建筑外立面、门店店招、街道空间、街道景观等。
2.1.3合同估算价:5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招标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符合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及招标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材料及设备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报建、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招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周边房屋改造、亮化工程、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道路交通、排水工程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人保留项目要求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2.2施工招标内容及范围:
从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即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现场通临时用水、现场通临时用电以及现场通临时道路)起,直至施工完成交付使用,期间所有的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移交、质保等: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工程前期开工、工程实施、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项目设计【地勘(如需)、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如需)、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项目施工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 EPC 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全部费用(包括招标文件约定以外一切风险费、不可预见费等)。
2.2.3手续协助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图纸审查、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渣土处理、占道等)、基础设施配套(包括消防报批与图审)、施工许可配合办理、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节能审查等;
(2)验收、交付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外接电。
2.2.4竣工交付: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招标人归档,并取得档案室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文件。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优化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所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如分项工程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招标人同意后与分项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分项工程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3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3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4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下列 3.6 业绩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具体要求详见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从 2024 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注: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49.73.84.193:880/#/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9月 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1.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
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
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49.73.84.130:81/#/login
11.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49.73.84.193:880/#/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11.4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广联达投标 GEB8(全国)下载网址为:
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11.5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49.73.84.130:81/#/login(注:CA锁登录时需先从交易平台登录绑定后才能登录开标大厅系统);
11.6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 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 CA盐城专线: 02589631967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
11.8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尔咨项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13912546568 电话:139146329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8328710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