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蚂蚁森林”中华环保基金会金塔县胡杨梭梭公益造林项目
招标单位 | 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 地区 | 甘肃酒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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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7 00:00:00 | 项目编号 | jtqt202408060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8-28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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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蚂蚁森林”中华环保基金会金塔县胡杨梭梭公益造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2024年“蚂蚁森林”中华环保基金会金塔县胡杨梭梭公益造林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qt202408060001
项目名称:2024年“蚂蚁森林”中华环保基金会金塔县胡杨梭梭公益造林项目
总预算金额:小写:11206176.84元、大写:壹仟壹佰贰拾万零陆仟壹佰柒拾陆元捌角肆分,
其中:一标段:小写:4407257.5、大写:肆佰肆拾万零柒仟贰佰伍拾柒元伍角;
二标段:小写:6798919.34元、大写:陆佰柒拾玖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叁角肆分
采购需求: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为保证本项目工期及质量,同一投标单位只允许报其中一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1月15日;工期66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含造林绿化或园林绿化工程相关项目);
(2)需提供2024年任意一期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需到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登记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招标文件。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3.本项目采用综合电子标进行开评标。
(二)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79号
联系方式:1879377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67号3楼304室
联系方式:18193739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占海
电 话:18793776600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 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