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测量、设计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 地区 | 广东佛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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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7 | 项目编号 | 2405-440606-04-01-35265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8 | 开标时间 | 2024-08-2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606-04-01-35265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测量、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测量、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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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容桂街道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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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主要涉及新发路、朝桂南路、华发路、福基路、北关路、滨河路、华富路、桥东路、桥西路、新有路等道路进行改造主要将现状破损严重的车行道和辅路沥青路面进行铣刨后,重新铺设沥青,现状为破损水泥混凝土路面,对破损进行修复后,采用沥青对其罩面处理,部分旧有人行道进行铣刨后重新铺设,对部分破损人行道铲除后,重建人行道路面结构,沿途设施提升改造等,占地面积207071.4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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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勘察工作内容:根据相关规范,结合招标人需求进行测量工作。测量工作包含GPS点控制测量、1:500地形测量、道路断面测量、综合管线测量、构件调查测量、弱电架空调查测量等。 (2)设计工作内容: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预算编制及审核单位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工程设计变更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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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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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935330.19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1464032.97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2471297.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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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 (1)投标人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③测绘甲级资质证书,证书内容须包含“工程测量”专业。 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上述(1)中资质且承接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资质类别需同时具有“设计类企业”及“勘察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设计单位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勘察单位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4年 2 月至2024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7.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近 三 年内(即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独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至少1项投资金额为64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招标公告网页截图、②中标通知书及③合同协议书(含合同签名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合同盖章信息,可提供关键页),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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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8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栏目。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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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 日9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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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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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卢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638182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 CD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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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潘先生、傅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3284195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编号:GC2024(SD)XZ0085
2.招标条件 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勘察测量、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 顺政数招核(容桂)【2024】4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3.勘察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935330.19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1464032.97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2471297.22元。 5.承包方式:勘察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设计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 6.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的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承包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7.投标保证金 7.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7.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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