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新汴河水系洼地)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地区 | 安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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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院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47 |
中标金额 | 79.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07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水利,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新汴河水系洼地)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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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新汴河水系洼地)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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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4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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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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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萧县政务大楼B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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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13500584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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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翊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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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萧县凤北佳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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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18949161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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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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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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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院 集团股份公司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合肥芳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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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7幢501-502室 |
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 605 号民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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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响应 |
响应 |
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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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760000.00元 |
778000.00 |
79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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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总体竣工环保验收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总体竣工环保验收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总体竣工环保验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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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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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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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贯中 |
陈中玉 |
周茹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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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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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160353203500 00003507320264 |
20150353203520 13150825000024 |
1235344351032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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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7.60 |
89.80 |
5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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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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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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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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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1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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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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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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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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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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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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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许股长0557-502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