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工山镇万安,戴塘,戴汇老旧小区及周边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 南陵县工山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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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江苏永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WH11GC2024SZ2786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8-07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南陵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工山镇万安,戴塘,戴汇老旧小区及周边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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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1GC2024SZ2786 (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404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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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南陵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工山镇万安,戴塘,戴汇老旧小区及周边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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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1GC2024SZ2786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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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工山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南陵县工山镇西街街道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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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洁 15955336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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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南城新天地3栋22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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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罗涛、王芳 15955193323、1895538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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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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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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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江苏永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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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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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张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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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232141509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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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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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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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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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沈巷镇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EPCO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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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沈巷镇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EPCO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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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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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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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何星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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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62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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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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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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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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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2023年弋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芜湖市湾?b区陶辛镇水清岸绿产业优陶辛专项资金EPCO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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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2023年弋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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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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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7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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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马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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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31456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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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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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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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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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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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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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金亿元建设有限公司,设计资质没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资格评审不通过。 2.安徽省华邑建设有限公司,设计资质没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资格评审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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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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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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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