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河跨河桥梁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
发布时间 2024-08-0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8-29 开标时间 2024-08-2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水利,公路,民航/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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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0523-86884446
钱巍 18652612010
正文内容

引江河跨河桥梁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引江河跨河桥梁除险加固工程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引江河跨河桥梁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4】171号)、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引江河跨河桥梁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 (泰水许可【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确定,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引江河跨河桥梁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对泰州市境内引江河上刁陈桥、刁铺桥、寺巷桥、鲍徐桥、海阳桥5座桥梁进行除险加固维修。水下桩基修补76根,更换吊杆88套,更换支座116个,混凝土裂缝修复约8500米,表面修复处理约200平方米,涂装出新约8700平方米,桥头接线修复约900平方米,5座桥梁锥护坡修复等。

本项目概算投资约15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壹仟肆佰伍拾玖万壹仟陆佰零陆元玖角捌分 14591606.98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70日历天。计划于20249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562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贰级以及上或具有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 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71日以来(以“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为准)承担过系杆拱桥(桥梁主跨不低于60米)吊杆更换工程和水下桩基础加固维修工程(可不为同一合同);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注: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071日以来(以“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为准)承担过系杆拱桥(桥梁主跨不低于60米)吊杆更换工程或水下桩基础加固维修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注: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81417:30(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29900。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829900,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其他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8.发布公告媒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泰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话: 0523-86884446

招标代理: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 泰州市春风路108号西栋三楼

人: 钱巍

话: 18652612010

电子邮箱:644760611@qq.com

10.备注

10.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0.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1 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在建承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3.联合体

/

14.分包人资格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60 

施工组织设计: 35

企业素质和项目管理机构: 5

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4%、95%、96%,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投标报价

60分)

1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60分基础上扣0.2分;每低1%,在60分基础上扣0.1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企业素质和项目管理机构

5分)

1

项目经理业绩  4分)

12019年071日以来(以“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为准)承担过系杆拱桥(桥梁主跨不低于60米)吊杆更换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2)2019年071日以来(以“合同交/竣工日期(年、月)”所列时间为准)承担过水下桩基础加固维修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同一合同既有系杆拱桥(桥梁主跨不低于60米)吊杆更换工程,又有水下桩基础加固维修工程,可重复得分。

注:评标办法方法中的项目经理业绩与公告中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2

技术负责人

1分)

具有公路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本项最多得1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施工组织设计

35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1

施工组织设计

(35分)

 

对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进行评审10分

②对主要工程项目系杆拱桥吊杆更换、水下桩基础加固维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15分

对工期保证体系对工程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对文明施工保证体系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10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4)建议字体使用宋体、小四,1.5倍行距,不超过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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