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兰巨片区)-兰巨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 | 地区 | 浙江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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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江山市锦弘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424.433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08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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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62C14
工程名称:龙泉市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兰巨片区)-兰巨乡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8 日
招标人: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异议): 雷先生 联系电话:13957056078
中介代理机构: 雨点工程咨询(丽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8-7218377
中标候选人: 江山市锦弘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徐小琴 证书编号:浙 2332016202305863
预中标价:人民币肆佰贰拾肆万肆仟叁佰叁拾陆元整(¥:4244336.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水利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212755
公示时间:2024年 8 月 8 日至2024年 8 月 12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水利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