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分中心)南京市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公卫楼装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298546

发布时间: 2024-08-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 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08-08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0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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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院长,刘娇 025-57329116
正文内容
编号: MGC240060-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公卫楼装饰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南京市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公卫楼装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政服建投[2024]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522.6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522.61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522.6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522.61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高淳区汶溪路193号
        2.1.2 工程规模: 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既有公卫楼进行装饰装修以及相关配套建设,装饰装修总面积约为4946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2235.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既有公卫楼进行装饰装修以及相关配套建设,装饰装修总面积约为4946平方米(一层计划免疫科、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及职工餐厅等,装饰装修面积约 1174 平方米;二层体检中心,含 B 超室、DR室、心电室及检验科等医技科室,装饰装修面积约 1051 平方米;三层康复大厅,慢病管理中心等其他配套辅助用房,装饰装修面积约1051 平方米;四、五层住院病区及医护办公区域,装饰装修面积约1670 平方米), 相关配套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拐角处楼梯,新增北侧楼梯,增设室外电梯两部;优化车行流线及出入口;亮化出新南、西立面;硬化院内路面,增加中心绿地等。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储、立面出新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储、立面出新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储、立面出新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 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储、立面出新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储、立面出新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储、立面出新除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 2024 年 02 月至 2024 年 07 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工程施工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 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10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 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1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1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 (2)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 (3)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 (4)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5)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备注:1、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得分相互不可兼得,不得重复计分;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2月-2024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的管理机构人员得零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安全人员、造价人员须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成员;3、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8.0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8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9-09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获奖: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承担过的室内装饰装修项目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及以上奖项的数量进行综合考虑(省优工程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国优奖项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优有效期3年,省优有效期2年,奖项有效期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奖项有效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拟派团队能力: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2月-2024年07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纸质答辩时间3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本工程采用线下答辩模式。进入中标候选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到场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通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要求:现场答辩采用闭卷方式,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独立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设备,如有违反以上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答辩、或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答辩。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5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 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7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淳溪镇汶溪路193号 地              址: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四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孔院长 联      系     人:刘娇
        电       话:025-57310167 电              话:025- 57329116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4c16e119-b60b-46a2-b561-4ee37fc16fc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vXZJkbBDB5XQy30r1NMp7Oz4PEgvL801L5P0-bzn9Dy0ft9D3m5fXy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732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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