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2024年石墙镇“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程二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山东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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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金乡金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邹城市鲁安建筑工程公司 , 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406-370883-04-01-256882 |
中标金额 | 90.359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08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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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2024年石墙镇“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程二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邹城市2024年石墙镇“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708830671000642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6-370883-04-01-256882 | |
招标人名称 |
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邹城市2024年石墙镇“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程,项目位于邹城市石墙镇,二标段内容包括:路网提升工程,对石墙镇蔡九线等道路损毁部分进行修补、铺设沥青路面。 | |
建设地点 | 邹城市石墙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声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8月1日9时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四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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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金乡金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邹城市鲁安建筑工程公司 | 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903593.00 | 905390.00 | 906188.00 | |
质量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
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金乡金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1 | 徐亚峰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212023129943 |
定标候选人名称:邹城市鲁安建筑工程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1 | 屈伟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10202225320 |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1 | 王欣晓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212288723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及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四室。评标于2024年8月1日09:00至2024年8月1日10:3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兖州分中心及曲阜分中心(异地评标评标室内)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定标候选人名称:金乡金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徐亚峰 2、项目总工:黄发华(高级工程师) 3、安全生产负责人:王真(安全生产负责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邹城市鲁安建筑工程公司 一、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屈伟 2、项目总工:张凤(工程师) 3、安全生产负责人:岳猛(安全生产负责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王欣晓 2、项目总工:张广亮(工程师) 3、安全生产负责人:杨重阳(安全生产负责人)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6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孙晋升、李宏远,联系电话:13583791889、13405473777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