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新区二堡新型社区安置(2020-5地块开发)项目配电工程、徐州高新区二堡新型社区安置(2020-6地块开发)项目配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徐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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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2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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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高新区二堡新型社区安置(2020-5地块开发)项目配电工程、徐州高新区二堡新型社区安置(2020-6地块开发)项目配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徐州高新区二堡新型社区安置(2020-5地块开发)项目、徐州高新区二堡新型社区安置(2020-6地块开发)项目已由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备〔2022〕180号、徐高审备〔2022〕1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高新区二堡新型社区安置(2020-5地块开发)项目配电工程、徐州高新区二堡新型社区安置(2020-6地块开发)项目配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高新区复兴路南延段东津浦铁路西侧。
3.2 工程规模:徐州高新区二堡新型社区安置(2020-5地块开发)项目配电工程、徐州高新区二堡新型社区安置(2020-6地块开发)项目配电工程监理,施工招标范围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工程施工费约2442万元,监理费约40.53万元。
3.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 一协调及安全管理”);保修阶段监理(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3.4 要求工期:8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施工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
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3资格审查条件
5.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任一职务)。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
5.3.4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 2021年 8月 1 日(含) 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5.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t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南京路支行
账号:320323060101000003758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 2024年8月22日 9 时 30 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 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 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100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
电话, 电话为:4009980000。
12 招标人地址: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忠立 电话:13951352703
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铜山区湘江路汉泉山庄南区商铺301-57
联系人:李梅 电话: 13512562533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