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区域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氨水询比价
招标单位 | 阳泉区域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地区 |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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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2 13:48:4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16 | 开标时间 | 2024-08-1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收尘环保 |
相关产品 | 米脂冀东水泥、化工辅料 |
询比价公告
阳泉区域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氨水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08-12 13:48:42
阳泉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YQQY-XJ-2024-1037
采购单位:阳泉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08-16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8-16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8-16 10: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08-16 14:00:00
采购类别:辅助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行业资质(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保证金:5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YQQY-XJ-2024-1037)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支行/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2610090909100007778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氨水^≥20% | 化工辅料 | 300.000 | TO | 电汇/承兑 | 米脂冀东 | ||
氨水^25% | 化工辅料 | 1200.000 | TO | 电汇/承兑 | 米脂冀东 |
收货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十里铺乡东山梁工业园区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一、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买方办理完正式入库手续和挂账后付款,质量及数量要求,详见询价单。 二、供应商投标承诺: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单位须承诺所报上述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商等相关信息与发布详细相符、真实无误,质量无瑕疵,并可提供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资料,若出现假冒伪劣、贴牌、翻新等不合格产品,该批不予结算,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造成损失的,承诺承担相应损失。 2. 逾期未按时到货或不能执行,我公司将纳入黑名单,后期不再参与公司报价。 3.需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退回投标保证金。 4.保证金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支行 银行账号;2610090909100007778 行号;102806809094 三、联系单位: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银州街道东山梁工业园区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晓磊 电话:15732092890 四、付款方式:电汇/承兑 本次采购氨水≥20%300T、氨水≥25%1200T。(预估量) 要求氨水中不得有对氨水储存罐体腐蚀性液体,不得有对水泥脱硝不利液体及物质,氨水颜色为无色或淡黄色,无杂质、无沉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每车货物的实际质量考核结果按以下条款进行扣罚:货到甲方厂内,经质检部门质量检验后,若氨含量未达标则每吨按以下比例扣款: 1.氨含量≥20%的氨水<20%时,则实际结算单价按质价比扣款(到厂落地价÷20%x差额百分比);按进厂批次处罚。2.氨含量≥20%的氨水<18%时,甲方有权拒收, 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送货抽样检验连续两批次不达标,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货。 3.氨含量≥25%的氨水<25%时,则实际结算单价按质价比扣款(到厂落地价÷25%x差额百分比);按进厂批次处罚。 4.氨含量≥25%的氨水<23%时,甲方有权拒收, 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送货抽样检验连续两批次不达标,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货。 5.以上具体供货数量及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最终结算价款根据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具体的供货数量计算
五、 资质要求:需要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行业资质(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保证业务依法合规. 5.1 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拒不执行或投标方单方原因不能执行、以其它理由中标后要求涨价、偷盗换货行为等,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拉入企业黑名单。 5.2 为有效监督运输业务全流程,投标人同意中标后在招标人指定的数字物流平台注册运管。 5.3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前请与使用方核实清楚规格型号后在报价,避免出现差异。 特别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提交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单的投标单位报价,以平台电子报价为准。上传报价单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两者中低价为准,详见询价文件《报价单》。 |
┃联系人
刘虎军 / 13753380003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53-5029996
监督举报邮箱:yqjiwe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