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跟踪审计
招标单位 | 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扬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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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2 | 开标时间 | 2024-09-0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民航/水运,公路,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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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对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跟踪审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由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至233国道集疏运公路工程、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大堤改线工程组成,其中:
(1)、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区)码头工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境内,宝应县城北,京杭运河东岸,位于八浅预制构件厂码头上游783m~码头上游1900m,泾河镇黄埔集镇以南约2km,宝应运河二桥上游约4km处。本工程拟建14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3个,件杂货泊位3个,散货泊位8个。码头采用顺岸式布置型式,泊位总长度1117m。
(2)、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至233国道集疏运公路工程主线路线起自老淮江公路,向东南方向至港区大门南侧,后转向东,终点接入G233,路线全长6.281km。同时考虑主线与老淮江公路的衔接,在港区东南侧设置连接线L线,往西南,接入老淮江公路,路线全长0.799km。路线合计总长7.080km。项目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5米。
(3)、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大堤改线工程包含对京杭运河东堤约1.4公里进行退堤改线及水系补偿约1.1公里。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跟踪审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为:BYG-GZSJ-01标段,主要是负责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项目概算批复的全部内容)跟踪审计工作,包括工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核、财务跟踪审计及决算审计等工作。
2.2.2、招标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审核(主要是建安投资部分),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①项目各标段图纸工程量的复核;
②审核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0#清单)复核成果;
③施工过程中,审核工程变更(含立项理由、变更费用)、审核工程索赔(含索赔成立依据、索赔费用佐证材料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审核过程计量支付、审核材料调差、隐蔽工程见证等。指导参建单位编制与整理工程变更及发生的索赔、补偿资料等。
④竣工后审核工程结算。
(2)对项目财务状况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项目支出是否合法、合规;对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资本化利息等待摊费用进行审核;建设成本是否按概算口径和有关制度规定正确归集等。
(3)审计设备投资费用,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设备现场盘点。
(4)审核项目合同,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
(5)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建设内容变更等事项是否按规定程序获批;按照批复的概算对工程费用进行拆分。
(6)每半年出具一次项目跟踪审计阶段性工程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并召开审计情况交流沟通例会。
(7)对审计提出问题应给予相应的整改指导。
(8)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9)其他《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的通知》(厅财字【2013】300号)规定的审计内容。
(10)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2.3、跟踪审计方式;驻场审计,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审计组成员均须驻场。
2.3服务周期:跟踪审计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有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非法人组织)。
3.2、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服务类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水运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项目。(注: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时间指“合同完成时间”。)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持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类别公路工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或水运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时间指“合同完成时间”。)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②由造价咨询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造价咨询单位委派。
③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3 本项目的设计单位、设计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控制价编制单位、审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叶挺东路190号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人:吴强
电话:13852767778
招标代理: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人:陈 军
电话: 0514-88223378 13375291091
传真: 0514-88223378
其它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 ,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单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具体详见《扬州市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说明》。(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公开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