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西藏公司京津冀区域水泥采购方案(通州项目)电子招标
招标单位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西藏)有限公司 | 地区 | 北京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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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1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泥 |
相关产品 | 水泥、散装水泥、袋装水泥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西藏公司京津冀区域水泥采购方案(通州项目)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西藏)有限公司
水泥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FA00000080896
一、询价条件
本次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西藏)有限公司 对水泥 采购进行公开询价。供应项目为中交三公局北京城市副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项目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杨坨一街副中心枢纽4标三分部 。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中交三公局北京城市副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杨坨一街副中心枢纽4标三分部,本项目合同工期计划1430天,施工内容包含铁路核心区、4号基坑、主体结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总造价8.89亿元。散装水泥供应周期为: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
2、询价内容:水泥 ,具体信息详见第七条(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2)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
(3)经营的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4)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
(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6)参与工程材料询价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7)本次询价只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其中一家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询价不分包件询价。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12日15:30时至2024年8月13日23: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邀请询价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23: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西藏)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中交三公局320室
公司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010-59935644
13621055625
2024年08 月12 日
七、(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散装水泥 |
P.O 42.5 |
吨 |
500.00 |
北京市通州区杨坨一街北京副中心枢纽4标三分部中交三公局 |
根据项目实际规定时间交货 |
2 |
袋装水泥 |
P.O 42.5 |
吨 |
1,200.00 |
||
合 计 |
|
1,700.00 |
||||
一、货物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等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国家或甲方业主有关标准规范修改,应由甲方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价格机制要求。 2、交货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杨坨一街北京副中心枢纽4标三分部中交三公局 二、结算及付款: 1.结算对账 (1)结算周期:先款后货,每月16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对账周期,按月对账。 (2)综合单价:以浮动单价结算,合同有效期内运杂费、基准价确定后固定不变。 综合单价=基准价+浮动价+运杂费,综合单价包含报价时物资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前的材料费(基准价)、调整价、运杂费(材料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利润、资金成本等费用);水泥基准价为:中国水泥网公布的北京市水泥市场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泓泰金枪”P.042.5水泥散装价对应价格。 P.042.5散装水泥基准价按2024年5月22日中国水泥网公布的北京市水泥市场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泓泰金枪”P.042.5水泥散装价对应价格,即:P.042.5散装水泥按430元/吨为基准价; P.042.5袋装水泥基准价按2024年5月22日中国水泥网公布的北京市水泥市场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泓泰金枪”P.042.5水泥袋装价对应价格,即:P.042.5散装水泥按450元/吨为基准价。 (3)计量方式:水泥甲方采用以过磅重量计量,磅差在千分之三以内,以送货单为准,磅差在千分之三之外,以项目过磅重量为准。如误差比较大可进行第三方确认,确认费用由出入较大的一方承担; 2.发票开具:乙方对账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3.支付:先款后货。是()否()接受中交E信等票据,票据贴现费由采购方承担。 |
附件名称:中交三公局西藏公司水泥(通州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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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2024-08-13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