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部边境屏障区临沧市凤庆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凤山镇、营盘镇、诗礼乡、鲁史镇、大寺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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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 地区 |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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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4 00:00:00 | 项目编号 | 2819bc26-7e71-4a11-a54e-7f8d2b432d2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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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云南省南部边境屏障区临沧市凤庆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凤山镇、营盘镇、诗礼乡、鲁史镇、大寺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南部边境屏障区临沧市凤庆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服务(二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42.1782公顷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8-14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凤庆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0883-4262726 |
备注: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相关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在线QQ:400961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 经办人: | 鲁璐 |
办公电话: | 152409101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何木 |
办公电话: | 0871-65838555 | 移动电话: | 1398700770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400296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南部边境屏障区临沧市凤庆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凤山镇、营盘镇、诗礼乡、鲁史镇、大寺乡)(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21 09: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0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二(凤庆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1.85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规划实施范围主要为对云南省南部边境屏障区临沧市风庆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项目地形测绘、实地调查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物勘查,施工图设计满足矿山生态修复深度通过评审并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施工总承包(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上的所有范围内容,植被恢复工程植被成活率必须在90%以上并提供三年的养护期)。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临沧市凤庆县境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确认、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
资质要求: |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 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② 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投标人在人员、机具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确认、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1.3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①项目负责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为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的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招标文件未作要求 |
其他: | 3.1.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1.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1.6严禁同一资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施工、监理资质单位,参与同一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投标。 (注: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 “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03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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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