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沙坪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造价咨询、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发布时间 2024-08-1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04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1收起
涂静,黄小迟,陈蕾 0731-86205649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福区沙坪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造价咨询、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开发改备【2024】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造价咨询、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福区沙坪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造价咨询、监理)

2.2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以东、广胜路以西、钟石路以北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以东、广胜路以西、钟石路以北,项目拟建设(多)高层住宅及配套商业,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R2,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建筑控制高度≤80m,绿化率≥40%,最高楼层为26层(最终以批复的总图为准)。总投资约65000万元。

2.4服务期限日历天。总服务期暂定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全过程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及移交、竣工结算完成、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编制设计概算等,以及设计过程中协调配合与汇报、施工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报批、报建等服务配合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分期、分标段施工图;配合发包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本次设计范围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不包含自来水、燃气、供电的深化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9-08-14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设计服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中任意两项内容)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注: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采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②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监理人的项目网页截图,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③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协议,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④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 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拟任监理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 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0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3)拟任造价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 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2.7其他要求:1)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2)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4)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3 家(含),联合体各方应确定监理单位为牵头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8-14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事务中心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55817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市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址: 长沙县湘龙家园公建一栋二楼

   编:/       编:/

人:丁先生   项目负责人:涂静、黄小迟、陈蕾 

   话:0731-85523928        话:0731-86205649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最新招标
招标单位: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6 条查看
青丽路(星月路-西三路)道路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
招标 湖南省 其他
招标单位: 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于2024年06月1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补充内容如下:1、招标文件图纸以补充公告发布的图纸为准,详见附件。本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6-19
青丽路(星月路-西三路)道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 湖南省 | 长沙市 | 开福区 市政房建 预算 922.83万元 投标截止 2024-07-15
招标单位: 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1.项目概况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项目名称青丽路(星月路-西三路)道路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青丽路(星月路-西三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6-18
相关产品:
次干道五(秀峰大道-兴隆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 湖南省 | 长沙市 | 开福区 市政房建水利 预算 2560.98618万元 开标时间 2024-07-05
招标单位: 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湖南博众尚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1.项目概况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项目名称次干道五(秀峰大道-兴隆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长发改〔2013〕219号,项目业主为长沙金霞新
发布时间: 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