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二龙回族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以工代赈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单位 | 定远县二龙回族乡人民政府 | 地区 | 安徽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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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4 | 项目编号 | czdygc202408-002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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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二龙回族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以工代赈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dygc202408-0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定远县二龙回族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期)以工代赈项目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7.8 |
履约担保 |
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2% 收款单位:招标人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招标人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招标人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招标人另行通知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 其他相关要求: 1.采用银行保函的具体要求:须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 2.采用担保保函的具体要求:须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 3.采用商业保险的具体要求:须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 4.采用第三方担保的具体要求:须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 5.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 |
修改为:
7.8 |
履约担保 |
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 金 额:中标合同金额×2% 收款单位:招标人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招标人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招标人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招标人另行通知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 其他相关要求: 1、具体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进行约束) |
2、其它不变。
以上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定远县二龙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定远县二龙回族乡
联系人:郭小玲
联系方式:187550883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定远县鲁肃大道龙星花园小区7幢301、302室
联系人:陶文圣
联系方式:0550-4027143
日期: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