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城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二、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宁夏吴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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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4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雨水工程 1 |
盐池县城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二、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池县城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 已由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城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4)2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雨水工程
1、兴武路(人民街~民族西街)段设计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500-d800,雨水主管道长1370米,其中d500L=190米, d600L=830米,d800L=350米。
2、后卫路(人民街~民族西街)段设计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500-d600,雨水主管道长1377米,其中d500L=270米,d600L=1107米。
3、民族西街(五原路~平安大道)段设计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800-d1000,雨水主管道长1601米,其中d800L=436米, d1000L=185米,d1200L=980米,其中顶管L=106米。
4、花马池西街(五原路~平安大道)段设计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1000-d1200,雨水主管道长1702米,其中d1000L=507米,其中顶管L=72米,d1200L=1195米,其中顶管L=61米。
5、文化西街(五原路~平安大道)段设计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800-d1000,雨水主管道长1557米,其中d800L=240米,d1000L=1283米;雨水副管道管径为d400-d600,雨水副管道长1140米,其中d400L=920米,d600L=220米。
6、雨水管道直埋管道均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Ⅱ级排水管,顶管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Ⅲ级管道。
(二)路面恢复工程
因管道开挖施工,管道埋设完成后对道路路面进行恢复等内容。根据现状,主要恢复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及人行道道砖路面。
2.2建设地点:盐池县县城内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盐池县城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盐池县城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二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盐池县城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三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盐池县城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四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盐池县城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五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 14日17时00分至2024年8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在有效期内的CA锁证书替换工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已发放的证书(投标人)蓝色 CA 锁的初始口令为 12345678。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951-6891120或 4009980000咨询。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盐池县县城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531号办公楼321室
邮 编:751500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王国洋 联 系 人: 胡凯钟
电 话:0953-6012220 电 话:1570960877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062855502QQ邮箱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