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厂电动铝包车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西百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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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6 00:00:00 | 项目编号 | 0124-ZB1226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安全消防 |
相关产品 | 电动铝包车、含充电桩 |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厂电动铝包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226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厂电动铝包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226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厂电动铝包车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西郊的右江之滨,距平果市区约7km,东北面与南昆铁路、南宁—百色二级公路相邻,西南面与南百高速公路相邻,交通十分便利。该公司年产电解铝40万吨,现需要对其原有的燃油驱动铝包车逐步更新为电动铝包车。
2.4项目地点:广西百色市平果市工业园区内。
2.5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参考)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动铝包车 | 额定有效载荷≥30t | 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台 | 1 | 含充电桩1套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交货。自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买卖双方根据招标人工程建设设备到货计划,共同确定详细交付时间及批次。
2.7交货地点:广西百色市平果市工业园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厂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投标人负责现场组装,整机交货。
2.8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供货要求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9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投入运行5000h。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出具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需能反映标的物内容、时间、数量、额定负载等关键信息)以签署日期为准。(代理商可以使用授权制造商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类似供货业绩,指国内单项合同数量不少2辆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额定负载≥30t的电动铝包车供货业绩。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未严重违反合同规定,供货产品未发生因质量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且投标人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16 10:00——2024-08-26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 3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9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010-63941392;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股份纪委工作部 电话和邮箱分别是:010-82298774;zlgfjw@chinalco.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0层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10-63963879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纳娟 卫璞如
电话: 17343100995 1334201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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