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产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单位 | 哈尔滨新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黑龙江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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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5 | 项目编号 | FJ0101G240815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5 | 开标时间 | 2024-09-0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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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产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0101G24081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产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新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新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产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89295.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186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576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10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厂房、研发展示中心、配套用房及商业。室外工程包括硬化、绿化、室外管网等。总投资约108982万元,其中建安费71613.03万元 (不含电力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总工期:65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测量、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在内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6.1工程勘察部分:详细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提供编制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2.6.2工程测量部分:1.开工验线;2.规划竣工验收;3.土方量测量;4.房产测量;5.供热测绘;6.基坑监测;7.沉降观测;8.其他测量等。
2.6.3工程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BIM技术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6.4工程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交钥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勘察、测量、设计:采用费率报价形式,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并填报取费费率。勘察、测量费投标上限:50%,设计费投标上限:70%,设计费以最终总工程结算价为基数。
施工:采用费率报价形式,总控制价送审额不能超过总概算建安费,采用费率报价形式,即由总承包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审后的价格作为合同价的基础价格;施工费投标上限:基础价格的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为2021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项目直发包手续)和合同)。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3.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业绩时间为2021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项目直发包手续),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 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4测量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2.5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6以上所有人员均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施工)人员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3.4.1只允许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家;
3.4.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4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具备相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共同承担的,按照其中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具备不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分工对应专业资质的资质等级共同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至投标截止日期如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1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凡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2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新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84348175
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07室
联 系 人:芦女士、李女士
电 话:0451-55179975
信 箱:HLZBDL@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 系 人:林女士、王女士
电 话:0451-5879923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