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滨海县海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盐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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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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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9220002000076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滨海县数据局同意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海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黄海新区滨海片区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工程规模: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项目用地占地约186亩,整体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人才公寓、酒店、办公用房、商业配套用房、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含人防)、附属设施等有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以及供配电、给排水、道路、消防、景观绿化、监控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对应建设内容不含室内装饰装修)。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地质勘探+方案+施工图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工程检测等。
(1)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供配电、居配、暖通空调设计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智能化设计、亮化设计、海绵设计、门窗及幕墙设计、装配式PC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景观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消防设计、总图及室外管线、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工作、设计概算编制、负责施工图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招标人支付)直至图纸审查通过、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室内装修设计。工程勘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括按国家规范进行工程勘察,勘探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根据工程的类别、设计对勘探任务的要求、工程建设场地的地理、地质特性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工程建设场地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建筑工程建设经验;地基基础设计的要求和施工条件等综合考虑确定。勘探成果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行业标准勘探规范的要求及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深度,并通过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的审查,否则,所造成的补勘、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勘探单位自行承担,并负责赔偿。同时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现场勘探取点,规划用地范围的地质初勘、详勘、工程物勘,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提供围护结构的建议;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勘察通用规范》等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勘察成果报告审查通过率第一次90%以上,第二次100%。
(2)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编制、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含变更、签证、索赔等额外价款计取的见证、计量、计价审核;工程量、材料价格以及各类询价内容的预审)、分析合同价款与投资偏差,把握工程造价整体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核实工程建设实际进度与工程款支付节点偏差;在服务期间定期编制跟踪审计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工程造价情况报告等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中的其他进行造价控制、管理咨询等事宜;竣工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二次招标所涉及的相关工程项目(不单独计取费用)。
(3)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主要负责工程现场工程监理工作;给予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团队相应的配合,以便更好的完成整个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配合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团队,完成现场需要工程监理配合的工作;配合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团队,完成现场变更签证等现场管理资料;配合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团队,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要求在设计阶段提供相应的技术交流与相关支持;配合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团队,在招标阶段为招标代理提供标段划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等技术支持。工程监理服务具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执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5)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6)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
(4)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现场管理工作主要由委托人主持,受托人协助委托人办理项目行政报批、配合现场管理(含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管理、收尾管理等)、收集资料等内容。
(5)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的服务范围包括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需要公开招标的项目。服务内容: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招标控制价,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如有);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
(6)其他服务(工程检测):工程检测主要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含系统的性能检测、各类参数检测,如有)、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全部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桩基检测、常规材料检测、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材料、门窗检测、环境检测等内容)等所有检测服务及相关手续的备案(不含消防检测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检测内容。
4、服务期: 暂定1500日历天。注: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1)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其中招标人要求:地勘服务内容在招标人通知后在2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审查,设计服务在招标人通知后70日历天内完成至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造价咨询组应在招标人通知后2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任务确保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监理服务同施工工期(含缺陷责任期)。(2)除上述服务节点要求外,总服务期限不限于150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自签订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审计,完成本项目所有资料整理归档、报送、备案。与工程施工同步,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完成合同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5、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估算价:约2222.5万元(建安工程费暂按13亿元计费)。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220002000076001001 | 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本标段内的全部咨询服务内容。 |
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注: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总负责人、各组负责人等。
6、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9月1日(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咨询范围至少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中的任意三项内容)业绩的。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供;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该项业绩中担任牵头人。)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或不属于联合体中牵头人承接的)的工程,不予认可。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要求:
7.1本项目要求组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中工程勘察设计组、工程监理组、造价咨询组、项目管理组、招标代理组、工程检测组,要求各组分别配备一套独立班子,所有成员不得兼任。投标时仅需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及实际各阶段需要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有权向主管部门建议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本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2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成员资格及要求:
7.2.1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中的任一项且已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满足:
(1)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投标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管)工程: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监工程,或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管工程,或变更后无在管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管(建)工程,或变更后无在管(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担任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均应无在管(监、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担任其他项目的招标代理负责人或造价咨询负责人不认定为监(建、管)工程。
在管(监、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在管是指正在担任其他项目(指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项目管理项目、代建项目等)的项目(总)负责人的情形,但正在担任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负责人情形的除外。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2.2 各组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要求(可标后配备):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且已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勘察负责人要求(可标后配备):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工程监理负责人要求(可标后配备):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以注册专业为准,下同)且已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可标后配备):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已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项目管理组负责人要求(可标后配备):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或市政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证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三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且已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招标代理组负责人要求(可标后配备):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平,如为注册职业资格的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工程检测组负责人要求(可标后配备):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上述项目总负责人及各组负责人均互不兼任。(2)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相关人员资料,其他各组负责及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上述要求、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及实际需要及时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在监工程。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提供各机构成员(含评标办法中项目组成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9、本次招标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12、重要提醒:中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管理组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中标后依据招标人通知全程驻场提供服务接受招标人日常考勤,否则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中标额5%的处罚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通报上级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9.73.84.193:880/#/login)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73.84.193:880/#/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五.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00秒。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七、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 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同步发布。
九、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
3、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4、系统使用提示说明(友情提醒)
(1)“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49.73.84.130:81/#/login;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下载网址为: 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3)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 盐城专线: 02589631967 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96887667,樊红丽15665152340,薛工13338617805 ,蔡工15358238096。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县海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滨海县东罾村陈李路东海滨新城办公楼
邮 编:224500
联 系 人:袁先生、顾先生
电 话:15961911857、158619168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滨海县黄海大道西湖路交汇办公楼1幢6层(驻滨)
邮 编:224500
联 系 人:徐先生、杨女士
电 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18936870835
电子邮箱:1445163943@qq.com
2024年8月16日
附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人员配备、类似工程业绩、奖项、资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2、详细评审
2.1评标办法
(一)投标报价(8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指相除),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15分)
(1)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1分)
①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②取得符合资格审查的执业资格时间满5年的得0.2分;满8年及以上的得0.5分;(时间以执业资格发证时间为准)。
(2)项目管理组(1分)
项目管理组成员具有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注册一级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每配备1类加0.2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同一类型提供多个人员的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员具备不同类型证书的不重复计分。(2)本项配备上述建筑领域注册资格或职称中任意5类即得满分,超配不再加分。
(3)勘察设计组(5分)
①设计总负责人(1名):在满足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基础上,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③设备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0.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0.5分,具有建筑电气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4)工程监理组(5分)
①总监理工程师(1名):在满足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基础上还具有建筑专业有关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执业注册资格的,每具备任意1类加1分(同一类注册证书不同注册专业的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②暖通机电专职监理工程师(1名):本阶段专职监理工程师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基础上还具有专业有关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的,每具备1项得0.7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③消防给排水专职监理工程师(1名):本阶段专职监理工程师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基础上还具有专业有关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每具备1项得0.7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5)造价咨询组(2分)
①造价咨询组负责人(1名):在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工程专业)基础上,具备注册专业安装工程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②土建专业造价师(2名):每配备一名注册专业为土木工程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③安装专业造价师(2名):每配备一名注册专业为安装工程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2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注:上述造价工程师,新旧证注册专业描述为土木建筑工程或土建或土木工程等的均予以认可为土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证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予以认可。
(6)工程检测、工程勘察(地质勘探)、招标代理组(1分)
①招标代理组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得0.3分;
②工程勘察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招标人委托的工程勘察服务现场配备人员满足工程勘察需求,投入的工程勘察人员及设备满足《工程勘察通用规范》及《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配合招标人完成所需的所有工程勘察服务的,得0.3分,未提供承诺书不得分;
③工程检测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项目,如投标人无相应检测资格但本项目需检测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转委托并完成相应检测及相关手续的备案,并且工程检测组人员配备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的,得0.4分,未提供承诺书不得分。
(三)类似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业绩(1分)
投标人(如联合体,则牵头单位)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2.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中的任意1项服务内容和“项目管理或工程造价或招标代理或工程检测”中的任意2项内容)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供;如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此项业绩中担任牵头人。(2)投标时须提供材料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7.2。(3)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业绩加分,投标人业绩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2)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业绩(1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总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2.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中的任意1项服务内容和“项目管理或工程造价或招标代理或工程检测”中的任意2项内容)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1)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或不属于联合体中牵头人承接的),不予计分;(2)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中牵头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予以计分。(3)投标时须提供材料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7.2。(4)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业绩加分,投标人业绩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四)咨询企业信用(2分)
(1)投标人(如联合体,则牵头单位)近3年以来(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或发文时间为准) 获得省级全过程工程咨询信用评价最高等级的,得0.5分;获得国家级全过程工程咨询信用评价最高等级(3A)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本项须提供信用评价证书或发证评价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信用评价以省级及以上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公告或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书超出有效期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如联合体,则其中分工造价咨询的单位)近3年以来(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或发文时间为准) 获得省级工程造价咨询信用评价最高等级的,得0.5分;获得国家级工程造价咨询信用评价最高等级(3A)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本项须提供信用评价证书或发证评价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信用评价以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评价为准。相关证书超出有效期的不予认可。
(五)奖项(1分)
投标人(如联合体,则牵头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中的任意1项服务内容和“项目管理或工程造价或招标代理或工程检测”中的任意2项内容)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彩色原件扫描件计分,本项计分还需提供能反映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证明材料。辅助证明材料资料要求同计分业绩要求。否则其奖项计分不予认可。
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 0.8分,有效期二年;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最高加 1.0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省优奖项名单详见附件B:各省辖市市优以当地建筑工程最高荣誉奖计取。
(六)不良记录(扣分项)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