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1标-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1标
招标单位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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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6 | 项目编号 | 2101-440100-04-01-98946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9 | 开标时间 | 2024-09-0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1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101-440100-04-01-98946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东延段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第三方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1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40.00%),国有或集体投资6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包括五站五区间,含该区段范围内的同步实施工程,以及该段范围内由我司负责运营的受影响的既有运营线路自动化监测等 | ||
招标内容 | 第三方监测服务范围:内容包括:(1)明挖基坑常规监测(明挖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中间风井、出入线明挖段等);(2)车站基坑自动化监测;(3)周边建(构)筑物监测;(4)爆破振速监测;(5)对特殊地段的自动化监测;(6)区间常规监测;(7)矿山法(盾构)洞内监测;(8)边坡工程(新修建边坡、基坑边的现状边坡)监测;(9)高支模监测;(10)车辆段及同步实施工程;(11)风险管控。 还包括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其他内容: ①根据广州市政府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政府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政府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监测管理平台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监测管理平台。 ②根据广州市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对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的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监测管理平台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监测管理平台。 ③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相关档案馆备案; ④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注:具体以第三方监测招标图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146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58.772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1.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测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的类似工程监测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经业主认可的监测总结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注:类似工程指:轨道交通工程或深基坑工程或隧道工程自动化监测项目)。 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实施单位、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技术服务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文件为准。 3.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3.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被各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3.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3.3.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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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测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的类似工程监测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经业主认可的监测总结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注:类似工程指:轨道交通工程或深基坑工程或隧道工程自动化监测项目)。 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实施单位、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技术服务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文件为准。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6日 16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9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9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http://www.gzggzy.cn)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9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号万胜广场A座20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廖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55593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宇、欧宇旻、李子元、沈艳 | 联系电话 | 020-83541707/1507637509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 联系电话 | 020-8310678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