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白马镇刘丰社区居住环境改善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重庆辖区 |
---|---|---|---|
中标单位 | 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 , 重庆宏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乡投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50023220240722003010101 |
中标金额 | 699.416746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19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房建,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武隆区白马镇刘丰社区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武隆区白马镇刘丰社区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8228432.3 |
||||||
项目编码 |
500232202407220030101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9968512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7830068177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 |
6994167.46 |
300 |
合格 |
江胜洪 |
注册证 |
渝1502013201409975 |
||
第二名 |
重庆乡投建设有限公司 |
7076451.60 |
300 |
合格 |
魏长松 |
注册证 |
渝2502012201206852 |
||
第三名 |
/ |
/ |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乡投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市政三级、建筑三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技术方案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下: 1、重庆宏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横道图工期360天,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技术方案 76 页模板采用竹胶板,属于落后工艺。综合评判不满足本工程需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分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2、重庆市尚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方案54页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综合评判不满足本工程需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3、四川晨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主要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方案及措施。综合评判不满足本工程需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按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怦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4、重庆中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施工现场照片及说明,综合评判不满足本工程需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二、投标函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1、四川鑫博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低于成本的说明未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31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5款,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2、重庆市加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低于成本的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31按照第三意“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5款,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3、重庆典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响应补遗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6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剩余2家,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2家投标人报价仍具有竞争力,根据招标文件“8.1(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定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18996851209)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2024年 8 月 19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大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