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和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吴江至南部新城(八坼)段水土保持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 | 苏州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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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1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铁路,公路,民航/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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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和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吴江至南部新城(八坼)段水土保持评价服务项目
SXLY-STBC、RTSH-STB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和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吴江至南部新城(八坼)段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法规发【2024】7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苏州交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和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吴江至南部新城(八坼)段水土保持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线路由水乡客厅站引出进入江苏境内,下穿雪落漾后隧道出洞,之后上跨沪渝高速后行至汾湖站;出站后线路入地,以隧道形式下穿三白荡,于国铁苏州南站下方设城际苏州南站;之后下穿元鹤荡,线路出地沿吴江大道南侧向西行进,跨京杭运河至胜地公园设南部新城(八坼)站。线路长度约26.9km,设车站3座,其中汾湖站、南部新城(八坼)站为高架站,苏州南站(不含已实施的预埋工程)为地下站。总投资估算约108.1亿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67.9亿元【其中包含南部新城(八坼)站及进站前四线桥(长度约3.4公里,具体界面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总投资估算约18.0亿元,建安费估算约12.2亿元,后续将与如通苏湖分摊,各自承担50%)】。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吴江至南部新城(八坼)段线路自吴江站向南引出,之后沿同津大道行进至龙津站(预留);出站后线路折向西,沿吴江大道向西行进至南部新城(八坼)站进站前四线桥【不包含南部新城(八坼)站及进站前四线桥(长度约3.4公里,具体界面以发包人要求为准)】。线路长度约7.8km,预留龙津站。总投资估算约24.0亿元,建安费估算约14.8亿元【其中包含吴江联络线,单线合计长度约4.4km(未包含龙津站四线桥),投资估算约6.3亿元,建安费估算约4.2亿元】。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和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吴江至南部新城(八坼)段水土保持评价服务项目,共2个标段,即SXLY-STBC标段、RTSH-STBC标段。
2.3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SXLY-STBC标段: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工程范围内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并完成项目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水土保持工作,为勘察设计单位确定工程方案提供建议、依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等开展评价工作,完成水土保持的调查、查勘、数据资料的收集、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等,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取弃土场协议的签订,做好土方的综合利用,编制取弃土方的优化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要求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3)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要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协助建设单位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技术支持。
(4)完成项目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包括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的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针对不同监测内容和重点,综合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和高新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按规定提交监测成果和报告。按照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文件并报送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过程中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控制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工作。
RTSH-STBC标段: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吴江至南部新城(八坼)段工程范围内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并完成项目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水土保持工作,为勘察设计单位确定工程方案提供建议、依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等开展评价工作,完成水土保持的调查、查勘、数据资料的收集、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等,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取弃土场协议的签订,做好土方的综合利用,编制取弃土方的优化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要求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3)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要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协助建设单位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技术支持。
(4)完成项目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包括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的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针对不同监测内容和重点,综合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和高新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按规定提交监测成果和报告。按照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文件并报送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过程中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控制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工作。
2.4工作周期: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需要的水土保持报告,报告批复时间必须满足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本工程初步设计鉴修会后,90日历天内完成水利行政部门审查。
(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期间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实际服务期以建设单位要求时间为准,中标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的调整并如期完成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铁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工程或轨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以招投标信息系统备案显示的交/竣工时间和工程类型为准)。
(3)信誉要求
a、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截止当天,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②业绩条件: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铁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工程或轨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项目负责人或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负责人;
b、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的业绩种类之和须包含铁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工程或轨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业绩和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或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12-66838129
招标代理:苏州交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联 系 人:李正帅、何萍
电 话:0512-65106520
E - mail:jtzx_dl@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9月9日10时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9月9日10 时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提醒:
(1)开标时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