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经济开发区A-15地块三期和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10KV供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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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丰洲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泰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H0GC24A01G136 |
中标金额 | 2200.638572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19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宜秀经济开发区A-15地块三期和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10KV供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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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0GC24A01G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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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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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代健晶 联系方式:0556-5839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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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人民币:24563987.26元,其中暂列金额:1144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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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庆市鑫皖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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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鑫皖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6-5991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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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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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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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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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丰洲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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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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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翠竹文一名门御府S1商铺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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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人民币:22006385.72元,其中暂列金额:1144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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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张懂懂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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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342016201825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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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赵 璐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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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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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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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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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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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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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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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郑州市泰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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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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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鹤首外环路以南,双鹤湖二街以西1号楼12层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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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人民币:22006393.27元,其中暂列金额:1144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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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范义侠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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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1412023202309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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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张 平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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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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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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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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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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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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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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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龙振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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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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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工业园龙旺路18号102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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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人民币:22006400.57元,其中暂列金额:1144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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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胡成文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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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342016201617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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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杜 慧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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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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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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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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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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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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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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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2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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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联系电话:0556-5991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