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璧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 地区 | 安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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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宿州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汉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LBGC2024067 |
中标金额 | 539.988701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21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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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灵璧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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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灵璧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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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202406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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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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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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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康主任 0557-6036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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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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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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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波 1336557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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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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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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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宿州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汉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傲阳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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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博山路西、安康医院南侧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奥泰克一期8#101 |
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梧桐路东长城创业园综合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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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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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5399887.01 |
5398186.65 |
540091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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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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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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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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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王宗芳 |
杨文路 |
孟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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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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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234131454226 |
皖234192102289 |
皖234191909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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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9.84分 |
99.79分 |
99.7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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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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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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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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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4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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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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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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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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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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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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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0557-6022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