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县2024年民生基础设施道路硬化工程施工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克山县农业农村局 | 地区 | 黑龙江齐齐哈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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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2 | 开标时间 | 2024-09-1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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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山县2024年民生基础设施道路硬化项目已由克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克山发改审批【2024】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克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克山县2024年民生基础设施道路硬化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克山县河北乡新中村(一标段)、克山镇城郊村(二标段)、西河镇和平村(三标段)、西建乡同起村(四标段)、向华乡富强村(五标段)。
2.3建设规模:
河北乡新中村道路硬化项目(一标段):路线总长度1千米,路宽4.5米,本项目在原有道路上进行修建,不改变原道路宽度和长度;
克山镇城郊村村屯道路硬化项目(二标段):路线总长度4.331千米,路宽宽度分别为3.0米、3.5米、4.0米和4.5米,本项目在原有道路上进行修建,不改变原道路宽度和长度;
西河镇和平村道路硬化项目(三标段):路线总长度1.4千米,路宽4.5米,本项目在原有道路上进行修建,不改变原道路宽度和长度;
西建乡同起村村屯道路硬化项目(四标段):路线总长度2.5千米,路宽4.5米,本项目在原有道路上进行修建,不改变原道路宽度和长度;
向华乡富强村道路硬化项目(五标段):路线总长度1.1千米,路宽4.5米,本项目在原有道路上进行修建,不改变原道路宽度和长度。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43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934271.41元;二标段3758905.16元;三标段1299020.58元;四标段2317340.53元;五标段1022175.6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技术负责人1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3.3.4投标人被市场监督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5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021年8月-投标截止之日前));
3.3.7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上述3.3.1至3.3.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3.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可兼投,但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的中标候选人均排名第一时,按投标报价金额最大的来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的标段。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0时00分至2024年8月28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
8.开标方式
8.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8.2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0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其他
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ggzyjyw.hlj.gov.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克山县人民政府
电 话:0452-5642905
招 标 人:克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克山县政府2号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2-564290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252号
联 系 人:孔德生
电 话:18846778696
电子邮箱:895161533@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