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 地区 | 宁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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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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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4}1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石坡子村及平岭子村。
2.2建设内容:建设规模227.59hm2(合3414亩),耕地面积3390亩。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地力提升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都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 及建造师,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 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2024年 8 月 29日 18 时 00 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 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 缴纳, 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实行二期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办理二期CA 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 12 日 9 时 00 分,施工标段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使用 IE 浏览器(IE11版本) 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 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2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6.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岩
地 址: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文化西街001号
电 话:0953-508567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与正源北街交界处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联 系 人:徐鹏志
电 话:15595119793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