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七里河分洪工程污水干管迁改工程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南郑州 |
---|---|---|---|
中标单位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4-GC-0715-01 |
中标金额 | 8207.3214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21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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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七里河分洪工程污水干管迁改工程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郑州市七里河分洪工程污水干管迁改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标段编号:24-GC-0715-01)于2024年08月20日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中标候选人排序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
质 量 |
工 期 (交货期/天) |
1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82073214.00 |
戴奇巍 |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其中设计需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21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 确定。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84034362.60 |
张利慧 |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其中设计需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21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85188490.05 |
李文文 |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其中设计需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21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
1.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戴奇巍 |
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310***********1352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沪1312015201503070 |
王宁 |
管理人员 |
设计负责人 |
371***********4230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201201359 |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张利慧 |
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142***********2110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沪1312005200700357 |
黄春美 |
管理人员 |
设计负责人 |
320***********7426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163103635 |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李文文 |
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610**********6910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沪1312022202303855 |
刘尚春 |
管理人员 |
设计负责人 |
420**********4074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994200752 |
1.3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1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海门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海门市排水管理中心 |
2019.2.12 |
312637304.00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南干线改造工程NGX1.3标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2019.11 |
184760969.00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竹园石洞口污水连通管(江杨南路-泰和污水厂)工程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2021.10 |
89887805.00 |
4 |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南京市主城区应急水源建设工程(杨库水库至综合应急泵站)项目水库、泵站及管线工程 |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2020.3 |
450567888.00 |
1.4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无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24-GC-0715-01 |
1.企业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非联合体或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中:(1)勘察方面具备以下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方面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方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2.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6500万元或管径d2400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机械顶管施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5 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出具承诺); 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承诺)。 6.2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6.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6.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6.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5和3.6项要求。 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单位。 |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24-GC-0715-01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24-GC-0715-01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24-GC-0715-01 |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情况
无报价修正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9.50 |
10.80 |
10.00 |
12.00 |
11.10 |
11.40 |
11.70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5.5 |
10.80 |
8.50 |
10.50 |
8.60 |
10.20 |
11.20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司 |
3.00 |
7.40 |
5.00 |
6.50 |
5.00 |
6.60 |
8.70 |
4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9.00 |
9.50 |
8.50 |
11.00 |
9.10 |
8.50 |
10.00 |
5 |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0 |
8.80 |
6.50 |
6.50 |
5.30 |
8.40 |
9.70 |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34.5 |
31.2 |
27.6 |
29.5 |
36.6 |
34.1 |
39.6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0.5 |
30.5 |
24.0 |
28.5 |
35.9 |
32.7 |
36.2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司 |
26.0 |
27.3 |
20.0 |
22.0 |
27.1 |
30.5 |
33.4 |
4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41.0 |
32.7 |
33.1 |
42.5 |
40.6 |
35.9 |
40.4 |
5 |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 |
30.1 |
22.0 |
24.5 |
31.1 |
33.0 |
36.3 |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36.05 |
80.28 |
2 |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4.18 |
74.7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司 |
33.52 |
66.16 |
4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39.25 |
86.65 |
5 |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5.55 |
72.15 |
八、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6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序号 |
投标人(中标候选人)名称 |
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 |
十、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53360210 传 真:无 邮 箱:qlhfhwsggqg@163.com |
2 |
招标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办公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电 话:0371-67885515 传 真:0371-61788905 邮 箱:sjwgcztbjgc@163.com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李静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