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FFJSZ2024080001002GZ567、GZ566委托开发管理服务及GZ567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招标单位 | 扬州广合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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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民航/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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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567、GZ566委托开发管理服务及GZ567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Z567、GZ566委托开发管理服务及GZ567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扬州广合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Z567、GZ566委托开发管理服务及GZ567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GZ566地块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四至为东至纵一东路,南至连运路,西至江都南路,北至横二路,GZ567地块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四至为东至江都路,南至运河西路,西至规划边界,北至规划道路。
2.2建设规模:GZ566项目用地约924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25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40615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34541平方米,商业面积约1507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约456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71950平方米(机动车库约49078平方米,非机动车库约3942平方米,人防汽车库面积约9140平方米,其他9790平方米)。同时实施区内道路、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照明以及水、电、气、通讯、地下管线等配套工程;GZ567项目用地约143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1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2817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9905平方米,商业面积约1016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约189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9311平方米(机动车库约6693平方米,非机动车库约1135平方米,人防汽车库面积约1483平方米)。同时实施区内道路、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照明以及水、电、气、通讯、地下管线等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GZ567、GZ566委托开发管理服务包含项目前期管理、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项目开发过程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项目前期阶段,协助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GZ567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包含GZ567地块红线范围以及计划投资内的所有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合同估算价:GZ567、GZ566委托开发管理服务项目约7424万元,GZ567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项目约72万元。
2.5服务周期:整体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为48个月,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42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资质或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以上条件即可。
2.2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2.2.1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开发管理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母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子公司,须提供关联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为其缴纳的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的社保证明);
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为其缴纳的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的社保证明);
2.2.2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3其它要求:
2.3.1投标人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2.3.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2.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7日;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
4.投标截止时间
4.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广合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
邮编: | 邮编:2250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杨梅 |
电话: | 电话:0514-80550753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sdczbdl@163.com |
202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