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二标段-项目公告
招标单位 | 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区 | 河北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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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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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二标段-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二标段已由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涿开经字[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鸣泽大街(范阳路-燕邑路)、平安北街(范阳路-华阳路)、振兴街(朝阳路-科苑路)、华阳路(高速—盛福大街)等多条水毁道路修复及人行道修复面积约151061.85㎡,路基处理3000㎡,更换电缆约5000米。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等所有成果,施工工期:自设计完成后240日历天内完工。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涿州高新区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政策,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税收和社保的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类似的市政包含道路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均需提供相应的企业业绩,业绩类型为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注:本项目为网上投标、投标人不到现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为准。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由一人兼任)(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一项(2019年01月0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拟建项目类似的市政包含道路业绩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业绩类型为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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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3 09:00至2024-08-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3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线下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达线下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文件解密,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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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刘通;电话:0312-362887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涿州高新区建设局
电话:0312-3628867
电子邮箱:gxqjsj202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高新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旭全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涿州市范阳东路3号 | 地址: |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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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通 |
联系人: | 闫杰 |
电话: |
0312-3628871 |
电话: | 1307059109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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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zhengxu66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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