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农村饮水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 地区 | 安徽六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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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3 00:00:00 | 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2967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2 | 开标时间 | 2024-09-1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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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山县农村饮水提升工程(一期)已由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霍发改投资〔2023〕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霍山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霍山县农村饮水提升工程(一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967001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诸佛庵镇、落儿岭镇、漫水河镇、上土市镇、太平畈乡、太阳乡、大化坪镇、佛子岭镇、与儿街镇共9个乡镇
2.6 建设规模:新建规模水厂1处、新建农村供水工程7处、改扩建农村供水工程9处,设计供水规模6700立方米/天,总投资约13000万元。
2.7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按照批复界定的工程规模、功能、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从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进行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施工阶段前期的相关审批、工程各项建设程序等施工期各项准备工作(不包括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完成项目各阶段的各项工作,完成建设工程的主体和临时工程实施、水保和环保专项工程实施、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工程各项验收、工程移交(交付)、负责组织各项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接受项目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等工作。具体细化为:①设计及设计管理工作(为工程顺利推进的设计进度管理,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量,至竣工验收止的设计管理工作,包括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设计方案、设计变更、设计成果管理等)。②工程施工,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等;③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等;④工程验收。包括负责组织各项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⑤工程及资料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⑧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⑨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监理、第三方质量检测、水保环保监测及验收等。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以同时具有相应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设计和施工可不为同一个项目,设计和施工单位都具备各自业绩要求);
①类似设计业绩:近5年(自2019年08月至今,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的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②类似施工业绩:近5年(自2019年08月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的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类土木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设计项目负责人。
(2)设计经理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土木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水利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市政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4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方承担相应资质施工内容,并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
3.5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水利施工项目经理、市政施工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项目经理与设计经理可为同一人),需提供开标截止日前15个月中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备注:投标人的分公司为其拟派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予以认可,但子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3.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
7.注意事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10时00分
(2)类似项目:
①类似设计业绩:近5年(自2019年08月至今,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
②类似施工业绩:近5年(自2019年08月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40号
邮 编:2372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洪先生
电 话:0564-5031389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邮 编:2372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刘先生
电 话:0564-5020033
8.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400-998-0000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电 话:0564-5032057
9.其他注意事项
9.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9.2全省在建水利项目现场人员名单公示及广域网考勤管理,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规定执行。
9.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9.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9.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27日17 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4年08月28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4年09月12日10时00分。
9.7、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9.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8
9.1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9.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第二种方式:纸质银行保函、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第三种方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10.2汇入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以下任意一家银行和账号:
①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23450010400162990000000013;
②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 6232811780000007764;
③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314055038000158341;
④汇入银行: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 1761301021000625438002699;
⑤汇入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迎驾大道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 184242495243;
⑥汇入银行: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汇入银行账号:20010001975266600000014000038。
10.3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10.4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0.5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投标保证金对应关系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