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金盆湾隧道分布式光伏项目
招标单位 | 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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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9-20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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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金盆湾隧道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金盆湾隧道分布式光伏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2.3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乌兰哈页苏木镇金盆湾隧道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计划投资:5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①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总装机容量1MW(含)以上的光伏电站工程业绩(项目业绩必须包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安装)。
②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设计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总装机容量1MW(含)以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含EPC项目)。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业绩①要求,联合体成员需满足业绩②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①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a.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b.并网意见单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a、b两者缺一不可,且业绩证明材料内容、签字、印章等清晰可认,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工程规模、并网意见单(或竣工验收意见或完工证明),需提供发包人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并网意见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且业绩证明材料内容、签字、印章等清晰可认,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工程规模、设计完工证明,需提供发包人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设计完工证明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项目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单位配备);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发输变电专业)(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配备);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牵头方单位配备)。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④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注: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须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多个投标人为同一个法人的,所有该法人的投标文件均被否决;如多个投标人有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均为同一集团下的不同法人单位,则投标人必须持有具有管理关系的单位出具的唯一授权投标资格书,否则具有相关控股、管理关系的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3.6审计报告近3年(2021年~2023年)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注:①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7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3、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联合体成员需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审计报告、信用截图,并且需满足资格评审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0日
4.2获取网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ulanchabu.gov.cn。
五、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审查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点30分
5.3评标地点:乌兰察布市交易中心4楼2室
5.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点30分
6.2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七、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ulanchabu.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0
电 话:0471-3641715
招标代理:内蒙古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玉泉区南二环路闻都世界城7号楼7楼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94720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