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法盘线孙屯至段家段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单位 | 黑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地区 | 辽宁锦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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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3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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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法盘线孙屯至段家段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法盘线孙屯至段家段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法盘线孙屯至段家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锦发改发〔2023〕197号)文批准建设, 资金来自省补助,招标人为黑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概况
(一)省道法盘线孙屯至段家段改扩建工程位于锦州市黑山县境内,起于孙屯村,终于段家村,路线全长13.976公里,其中,孙屯至朝阳寺新建路段长10.663公里,朝阳寺至段家段低标准改造路段长3.313公里。绕城新建段设置中桥2座,分离式立交1座;低标准改造段设置小桥1座。
(二)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低标准改造路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省道法盘线孙屯至段家段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检测及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建设地点:锦州市黑山县境内。
2.4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4个月(73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20天;施工计划工期:7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0月10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最低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在 2023 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3.1.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各1名,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应分别满足: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14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工程内容须含路基、路面、桥涵】公路工程的施工的业绩。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近5年(任职时段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以施工图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结束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内容须含路基、路面、桥涵)的施工图设计的业绩。
3.1.4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业绩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设计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内容须含路基、路面、桥涵)的施工图设计任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14000万元” 新建或改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工程内容须含路基、路面、桥涵】公路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涉铁上跨式桥梁工程的施工(独立桥梁或路线内桥梁)。
3.1.5信誉最低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需提交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08月23日17时至2024 年08月28日17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注: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请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如需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请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以网银转账或保函形式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递交网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
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操作手册,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 /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现场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完成。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部门:黑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416-5522545
招标监督部门:黑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联系人:采先生
联系电话:0416-5523860
招 标 人:黑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 址:黑山县镇安乡五里村一组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16-552956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街道昆明街府畔花园物业楼
联 系 人:乔女士
联 系 电 话:0416-5026666
邮 箱:lndcgl@163.com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