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罾新城商业综合体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第1次)
招标单位 | 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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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3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0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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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罾新城商业综合体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罾新城商业综合体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兴罾新城商业综合体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项目,本次采购共包含3部商务型客用电梯。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梯全套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监督检验、验收费用、无线对讲系统、试运行、特种设备验收、电梯使用登记办理、质保期维修保养,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68 万元。
2.3项目地点:兴罾新城兴罾湖西侧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对安装电梯的技术参数如井道尺寸、井坑深度、顶层高度、孔洞预留、埋件预留等相关数据由投标人现场踏勘时确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可能影响电梯设备和电梯安装的所有不能满足的条件和因素都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包括需要机房加固、井道加固、现场层高与安装参数不一致需处理的、现场条件与电梯安装规范不一致需处理的等所有需要增加的费用,中标后不再增加电梯设备和电梯安装的任何费用。在随后的供货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3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销售代理商的,须提供所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销售书。
3.1.1.1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
①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②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3.1.1.2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营业执照;
②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销售书);
③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④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3.1.2 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且必须具有(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和维修保养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如投标设备由非制造商负责安装、维保等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维保等服务工作出明确委托。
3.1.3 设备品质要求
要求:电梯品牌及产地要求:投标电梯必须为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推荐电梯品牌(及产地):蒂升(中山)、通力(昆山)、日立(广州)、迅达(上海)、奥的斯(天津)。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及产地必须从上述推荐品牌及产地中选择,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必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省级及以上电梯行业协会或省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管理协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予以公告。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文件。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提示语:近1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2023年8月1日(含)以来,(提示语: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2024年5月1日(含)以来,(提示语: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对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中标人将所有电梯设备供货到场且全部安装结束并经招标人、监理方和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和获得电梯使用登记标志后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包含合同价的10%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结算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付清。
注:(1)如有扣款,扣除后不再支付;(2)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货物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货物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货物税率为13 %)*(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3)结算时设备安装服务费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不超过总价的30%(4)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80天内由承包人提供项目结算资料,要求资料齐全,预算准确。逾期未提交项目结算资料的,每超30天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壹万元(不足30天的按30天计算);(5)投标报价中包含土建总承包服务费。土建总承包服务费可按专业工程总价的1%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提供总承包服务费缴纳凭证,如不能提供结算时扣除总承包服务费。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7.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
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 ”,链接地址:
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11/2019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 ”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 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 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 0515-69083422,400-998-0000)。
7.3 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
10.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 城 市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操 作 手 册 ( 投 标 人 ) 及 常 见 问 题 解 答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superviseInfo2.html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5861916889
地 址:滨海县S327/西湖路西北侧配送超市商务楼1幢6层607室
联系人:辛先生、毛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8352000889
通讯电子邮箱:19926983@qq.com
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