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武警某部通行桥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正定县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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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3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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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武警某部通行桥涵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正定县武警某部通行桥涵建设工程 已由 正定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正定县武警某部通行桥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正行审投资批复〔2024〕1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正定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关于正定县武警某部通行桥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正数政投资批复〔2024〕3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正定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约100%,招标人为 正定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张石高速北出口支线(中华大街)与武警部队门前道路交叉口处;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通行桥梁1座,桥梁采用3孔布置,跨径为16+20+16米,桥梁长度58米,桥面宽度为2×14米,桥梁净空5.29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改建引道(北出口支线主路抬高段)0.8km,路基宽29.5米;新建出口匝道1条,长度约394.296米(包含与主路顺接渐变段长度为90米和分离后匝道长度304.296米),路基宽7米,西侧辅导改造,长度为430.7米,路基宽10米。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4评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业绩、财务、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响应的条件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和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盲评”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6日00:00至2024年8月30日23:59,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130000/0101/202408/23/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130000/0101/202408/23/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企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标、评标(北京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河北CA24小时服务热线:400-707-3355)。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最新对应CA驱动并安装。
(2)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招标项目”处查找到本项目,然后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后缀为:*.HBZ)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和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等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并使用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HBT)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130000/0101/202408/23/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130000/0101/202408/23/110.249.147.67/G2/)》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电子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咨询电话:0311-88033772。
(6)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环节的操作流程,如:《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投标、开评标业务手册、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投标人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参阅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说明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18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89868327)。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正定县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张工0311-880268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联系方式:王洋0311-8696889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正定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1-88022043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使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费标准:0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定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正定新区商务大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311-8802687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22号开元大厦
联 系 人:王洋
电 话:0311-86968897
12.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