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燃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单位 | 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黑龙江佳木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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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0 | 开标时间 | 2024-09-2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改造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燃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已由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佳郊发改工信{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监督部门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燃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
2.3建设规模:改造项目共涉及 36652户居民。
1、燃气管线改造:改造中压管道(埋地)8197.00米,庭院燃气管道(埋地)15395.00米,庭院燃气管道(架空)14619.00米,立管改造4335.00米,入户支管4335.00米;
2、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改造:更换燃气表 10792 个、报警器15966个、切断阀12586 个、自闭阀12586 个、波纹管11187米、表前阀7412个.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 30 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项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工程监理服务内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测绘:完成本项目前期工程测量工作;
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等所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控制价编制.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
其他内容:与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2.6.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19.1068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74.9868万元,监理费:115.0123万元,测绘:49.1520万元,设计:177.0800万元,造价:102.87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需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并提供备案网页截图(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工程测绘:具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及其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3.1.4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5造价咨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工程造价咨询。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3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测绘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5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2.6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3.2.7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3.1监理组织机构配备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
3.3.2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①以项目管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五家,联合体成员需满足3.1资质条件要求。
③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16时00分至2024年09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未完成下载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获取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其他事项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7.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7.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7.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7.6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 督 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4-6715112
招 标 人: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佳木斯市
联 系 人:赵一霖
电 话:0454-8575017
招标代理机构:中矩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4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51-51169745-8001
电子邮件: zhongju223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