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瑙河乡村振兴示范带节点道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湖北宜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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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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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瑙河乡村振兴示范带节点道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玛瑙河乡村振兴示范带节点道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已 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夷发改交通〔2024〕42号)、《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单》(〔2024)423号文〕)、《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关于玛瑙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带片区基础设施资金来源承诺函》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玛瑙河乡村振兴示范带节点道路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共包括四个子项目,道路采用四级道路(I类)(设计速度15km/h)技术标准:
(1)知音畔岛农旅融合乐园道路改造项目,道路全长1672米,起于知音畔岛景区入口,止于东凤路。本次均改造为沥青路面,改造设计宽度6m(路面宽度5.5m,两侧各0.25m硬路肩),新建二孔2m*2m钢筋砼箱涵一座。
(2)洋红柑橘精深加工及精品橘园基地道路改造项目,改造道路全长215m,起于五白路,止于洋红柑橘加工车间,道路宽1.8m,本次为现状道路刷彩色沥青,新增绿化带,入口附近停车场处设3个充电桩,终点改建大门。
(3)朱家楼子农旅融合康养基地道路改造项目,道路全长1086米,起于五白路,经百援医药集团产业园,止于五白路(玛瑙河支流交汇处)。本次均改造为沥青路面,改造设计宽度6m(路面宽度5.5m,两侧各0.25m硬路肩),新增绿化带。拆除原有木质小桥并原位置新建二孔5m*4m钢筋砼箱涵一座,设3个充电桩。
(4)江平柑桔专业合作社爱媛28生产基地道路改造项目,道路改造全长226米,起于五白路,止于基地东部边缘,道路宽度2.8m,本次为现状道路刷彩色沥青,增设挡土墙。
2.2招标范围:
对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过程中的驻场服务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
(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具体的建设内容,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需上传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等),或具备公路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 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工程师、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安全生产工程师须上传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工程师、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彩色截图,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近二年(2021年、2022年)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为 D 级;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等级按 C 级确定。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 数字证书(实体CA 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 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8月29 日至2024年09月09日17时3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 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 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 号夷 陵国际四楼)开标二厅(421),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 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 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 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梅林大道102号
联系人:席磊
电话:134698728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百联慧谷创意科技园a7栋3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62992199
11、行政监督部门及综合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夷陵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31号
电话:0717-7821377
综合监督部门:
名称: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 号
电话:0717-782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