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新北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 | 地区 | 江苏宿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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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2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民航/水运,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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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新北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4〕831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沭阳县桑墟镇
2.2项目概况:
沭新北船闸位于沭阳县桑墟镇沭新河与黄泥河、蔷薇河交汇处,是分淮入沂综合利用沭新河工程之一,具有通航、补水等功能。沭新北船闸建成于1974年,经过多年运行,沭新北船闸工程部分设计指标不满足要求,工程各部位结构老化损坏加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经安全鉴定为三类闸。为了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完善管理设施,改善运行条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需对其进行加固改造。
沭新北船闸除险加固工程按原规模进行加固改造,闸首净宽10米,闸室尺寸为135×12×2.5米(长×宽×水深)。工程等别为IV等;闸首、闸室建筑物级别为4级,导航、靠船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下闸首、桑墟电站交通桥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
主要建设内容:对船闸闸首、闸室进行加固,拆建上、下游连接段翼墙,拆建上下闸首控制室;引航道增设靠船墩﹔拆建生产用房﹔更新改造上、下闸首人字闸门、输水廊道闸门和相关埋件及其启闭设备、电气及自动化控制系统;拆建桑墟电站交通桥等。
工程总投资约4135万元,计划施工期16个月。
2.3招标范围:沭新北船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为:28个月(8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8月1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完成过工程投资1500 万元及以上(该监理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委托人出具的已完成监理的证明,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状态。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方拟派。
(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二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 2024年5月~7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5%、70%、75%,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9.75万元。
7.4分值构成
1. 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素质6分,监理机构组建:25分,监理大纲:45分,监理取费:20分,投标企业综合素质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总监(副总监)素质(6分) | 1.总监理工程师素质(4分) | (1)年龄<58 周岁(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 (2)2019 年 8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签订日期为准)在本单位承担过 1 项工程投资1500 万元及以上(监理标段所对应的工程投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施工监理总监或副总监业绩的得 1分,每增加 1 项再得 1分,最多得2分。 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完工验收文件,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3)专业: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下同)为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或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得1分。 | 4 | |
2.副总监素质(2分) | (1)副总监职称:中级职称及以上,年龄≤50周岁(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得1 分,不满足不得分。 (2)专业:所学专业为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得1 分(毕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专业)。 | 2 | |||
监理机构组建(25分) | 3.专业配置(21分) | (1)专业配置(含总监、副总监):监理人员中应配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房屋建筑监理、道路桥梁监理工程师各 1 名,配备齐全得11分,每缺 1 个专业扣 2 分,扣完为止。 | 13 | ||
(3)监理(总监和副总监除外)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名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
(4)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得3分;在工时间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高得5分。 | 5 | ||||
4.年龄结构(2分) | 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和60周岁(含)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的得2分,每多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5.仪器设备(2分) | 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得2分,其他酌情扣分。 | 2 | |||
2.2.4 (2) | 监理大纲(45分) | 监理大纲 (含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工作内容)(45分) | 1、监理大纲(含监造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2分,其他酌情赋分。 | 12 | |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控制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得9分,其他酌情扣分。 | 9 | ||||
3、主要和关键生产工艺规程及检验要求控制方案好,检验工作内容及方法合理,过程监督控制方案好得5分,其他酌情扣分。 | 5 | ||||
4、对本工程关键工序的技术、监理要点实施提出好的建议和控制措施得5分,其他酌情扣分。 | 5 | ||||
5、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和措施有针对性的得4分,其他酌情扣分。 | 4 | ||||
6、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和具体措施的得2分,其他酌情扣分。 | 2 | ||||
7、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与方案好并有具体落实的得2分,其他酌情扣分。 | 2 | ||||
8、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措施与方案好得1分,其他酌情扣分。 | 1 | ||||
9、驻厂监造方案(3分)。编制监理人对金属结构在工厂内的生产制造、试验、检验、出厂验收及包装发运等过程的质量控制、交货进度全过程监督和监理,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
10、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2分)。(1)对本工程建设实施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2)提供有价值的其他增值服务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①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20分基础上扣0.5分;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20分基础上扣0.2分。 注:采用内插法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 | ||
2.2.5 (4) | 投标企业综合素质 (4分) | 单位业绩(1分) | 2019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项工程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监理合同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水工建筑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1分。 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完工验收文件,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企业业绩和总监、副总监业绩分数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总监、副总监得分优先。 | 1 | |
财务状况(1分) | 投标人近3年内财务状况连续盈利得1分,否则不得分,须附审计报告。 | 1 | |||
体系认证(2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证书的,得2分;缺少一项扣1分,最多得2分。 | 2 | |||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
地 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8号
联 系 人:周成洋
联系电话:0517-835610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戴春霞、沈醉云
电 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 真:025-863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