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南县城区(汶水洲至朝东一、二街往蓑衣塘段)雨水管道应急清淤和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广西贵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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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平南县市政工程公司(非联合体) | 项目编号 | E4508002851003781 |
中标金额 | 465.599499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8-3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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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南县城区(汶水洲至朝东一、二街往蓑衣塘段)雨水管道应急清淤和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平南县城区(汶水洲至朝东一、二街往蓑衣塘段)雨水管道应急清淤和维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3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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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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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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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 (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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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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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贵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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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汶水洲段D800雨水管清淤440m、汶水洲段D2000雨水管清淤320m、汶水洲段2.0mx2.0m 暗渠清淤488m、西山路段0.7mx0.8m盖板水沟清淤240m、师范街段D800雨水管清淤417m、城湖路段D800雨水管清淤877m、水母塘路段D800雨水管清淤615m、朝东一街段D600雨水管清淤492m、朝东一、二街段1.5mx2.0m 暗渠清淤1710m、二环大道段D800 雨水管清淤553m、朝阳大道段D1000雨水管清淤1508m。现状D300 雨水管清淤 700m,D600雨水管拆除和恢复50m、D800雨水管拆除和恢复50m、盖板水沟拆除和恢复100m,新建双联雨水口43座、新建D3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口连接管)279m、新建Φ1250mm圆形砖砌雨水检查井43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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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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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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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平南县市政工程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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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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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平南县市政工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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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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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655994.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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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验收规程要求和国家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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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吴剑平(注册编号:桂245131333229)(身份证号:4508***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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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余子兰(身份证号:45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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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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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平南县盛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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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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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805006.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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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验收规程要求和国家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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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黄宇(注册编号:桂245161655786)(身份证号:45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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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黎永安(身份证号:45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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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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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平南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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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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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794928.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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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验收规程要求和国家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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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朱海波(注册编号:桂245181901753)(身份证号:4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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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余羿桦(身份证号:45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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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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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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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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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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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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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7822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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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