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图设计四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区 | 江苏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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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30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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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的招标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段工程等别II等,防洪标准50~100年一遇,河道堤防及主要建筑物级别2级,本次施工图设计四标对应工程招标范围位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境内,工程隶属于昆山经济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张浦镇、千灯镇、陆家镇,整治范围包括河道北岸西青阳港大孔闸(桩号45+523),东至红旗中心河闸(桩号53+114);南岸西起汤泾江防洪闸(桩号45+822),东至省界段(桩号56+165);青阳港~黄墅江段(桩号45+523~57+260)段水下疏浚。本次招标段批复概算约9.06亿元(不含移民征地补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拆新建护岸19.7km,利用现状3.37km;堤防加固23.2km;新建防汛道路21.1km;
(2)口门建筑物拆建15座、新建2座、加固3座;
(3)新建支河桥2座,分别为西虬江支河桥,沪士电子支河桥;
(4)清淤疏浚方量约368万方;
(5)环保、水保工程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2.3.1勘察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图设计四标段勘探和测量、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电子地形(断面)图和可能需要的物探及重要节点的精探。
2.3.2工程设计与服务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施工图设计四标段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送审成果(含强制性条文执行和审批意见落实情况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施工图册等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图审查修改成果和实施阶段的施工配合服务等。
2.4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设计到中标人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图纸根据招标人招标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日内完成补充、修改。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服务期6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勘察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级以上(含2级)堤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提供合同,若上述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评审因素,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业绩。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仅限于“设计+勘察”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牵头,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 | /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 |
9.勘察负责人 | / |
10.勘察设备 | /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③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④当有效标≥15家且<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⑤当有效标≥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4家,如有效标为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5家);⑥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费用*100%
8.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10分;B:技术标:50分;C:投标报价:15分;D:其他部分:25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 资信业绩 | 10 | |
1 | 投标人财务状况 | 2 | 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连续三年赢利的得2分,二年赢利得1.0分,一年赢利的得0.5分,不赢利的不得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准。 |
2 | 体系认证证书 | 4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体系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准。 |
3 | 投标人业绩 | 4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2级以上(含2级)堤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且对应工程概算投资额2亿及以上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若上述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评审因素,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准。 |
二 | 技术标 | 50 | |
1 | 勘察设计工程概况 | 3 | 工程概况描述详细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 3 | 勘察设计范围明确、设计内容完整准确,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勘察设计依据、工作目标 | 3 | 勘察设计依据和拟采用的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工作目标清晰明确,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 | 3 | 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准确,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5 | 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对工程项目进行多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6 | 施工组织设计 | 5 | 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危大工程安全风险控制 | 3 | 对危大工程安全风险控制分析合理,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新材料与新工艺使用 | 3 | 设计中使用新材料与新工艺酌情打分,最高得3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技术创新 | 3 | 设计技术创新酌情打分,最高得3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工程造价控制 | 3 | 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造价控制科学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 3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 3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3 | 勘察设计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 3 | 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4 |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4 | 对勘察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5 | 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 3 | 能够针对本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三 | 投标报价 | 15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 (1)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的99%~100%(含99%、100%),得分15分; (2)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高1%(与100%相比),扣0.5分; (3)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9%,每低1%(与99%相比),扣0.3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四 | 其他 | 25 | |
1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6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得2分; (2)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级以上(含2级)堤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提供相应证书和合同,若上述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评审因素,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否则均不得分。 |
2 | 技术负责人素质 | 6 | (1)具有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得2分; (3)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2级以上(含2级)堤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提供相应证书、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合同,若上述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评审因素,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技术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否则均不得分。 |
3 | 勘察技术负责人素质 | 6 | (1)具有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2分; (3)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作为勘察负责人承担过2级以上(含2级)堤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提供相应证书、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合同,若上述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评审因素,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否则均不得分。 |
4 | 其他专业负责人素质 | 7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外: 水工、规划、测量、地质、水保、景观、造价专业负责人均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7分,专业认定以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的专业为准;上述专业不允许人员兼职;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9.其他内容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9.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鹿城路535号水政大楼
联系人:魏海
联系电话:0512-501291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沙雷
电话:025-84795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