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剧文化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广东粤剧文化中心项目_广东粤剧文化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 |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 地区 | 广东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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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31 00:00:00 | 项目编号 | 2020-440104-88-01-08749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3 | 开标时间 | 2024-09-23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广东粤剧文化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104-88-01-08749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粤剧文化中心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粤剧文化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粤剧文化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03 号广东粤剧院大院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省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新建面积4300平方米。拆除原舞美车间,新建一栋小剧场,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30平方米(建筑高度23.9米),地下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地下室分两个深度考虑,设备用房区域深度为-5.4米,立体机械地下室部分为-13.95米 。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5米),设置连廊与文化大楼、排练楼相连接。2.改造总面积3289平方米。一是将原排练楼(建筑面积2053平方米)改造成集戏曲电影厅、排练场、琴房等功能于一体的新排练楼;二是将原旧办公楼(建筑面积1236平方米)改造成集舞美制作区、专家工作室等功能于一体的舞美综合楼,并在两栋建筑设置连廊连接。3.修缮维护。维护修缮现有广东粤剧艺术中心剧场、大厅,维修改造局部空间(内墙、天花局部翻新改造4844平方米),并更换维护和升级配置舞台专用设备,改造提升公共旅游文化服务功能。4.环境改造。对现有文化大楼进行外立面改造,运用粤剧元素对粤剧院大门进行重新设计改建,以及美化大院部分内部道路(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不含广东粤剧院元宇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工期(交货期) | 3.1勘察工期(含外业和内业,出正式版勘察报告):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不超过4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3.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57.7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5.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5.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5.2.1、5.2.2资质证书: 5.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5.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5.1条、第5.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5.1条、第5.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 5.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5.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一),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5.7 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5.8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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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3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23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23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3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12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20-8362080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卢工、彭工 | 联系电话 | 020-83313605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信息。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