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南大洋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龙泉市龙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丽水 |
---|---|---|---|
中标单位 |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龙建招2024-88D23 |
中标金额 | 91.558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9-03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其他 |
相关产品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88D23
工程名称:龙泉市南大洋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
开标时间:2024年9月03日
招标人:龙泉市龙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洪先生 联系电话:0578-7010672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8-7121468
中标候选人: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林小义 证书编号:00765424
预中标价:玖拾壹万伍仟伍佰捌拾捌元整(¥915588.00元)
监理服务期:项目总工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包含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阶段及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5
公示时间:2024年9月04日至2024年9月0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龙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03日